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1)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校须于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自我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范围
我校参与本轮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如下: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二、注意事项
1.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撰写的形式要求。严格按照编写说明进行撰写,严格控制字数。报告采取写实性描述,能用数据定量描述的,不用定性描述。定量数据除总量外,尽可能用师均、生均或比例描述。报告中所描述的内容和数据应确属本学位点,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做好佐证材料。
2.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撰写的内容要求。(1)报告的一、二级目录可按《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一级要素和二级要素编写,主要内容需紧扣抽评要素所列举主要内容要点撰写(不局限于所列要素,可适当增加学位点特色发展内容)。(2)报告的各项内容为本学位点近5年来的情况,统计时间建议为2020年1月至2024年12月,大多数指标的具体数据可参考各学位点之前填报的《学位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3.专项合格评估标准和要求不低于被评学位授权点增列时所遵循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4.各学位授权点聘请校内外专家成立诊断式评估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评估专家一般应是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专家组经过充分讨论,提出诊断式评议意见和改进建议,形成《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专家评议意见表》。
5.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和《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均应按年度提交2020-2024年5年的报告。因考虑到当年实际工作情况,2020年的《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可不提交。
6. 学位点如果2024年开展自评,来不及统计2024年数据的,自评报告中可只体现到2023年底的数据,2024年的数据在基本状态信息表中体现。
三、工作时间安排
1. 2024年12月13日前
各相关学院组织各学位授权点完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2)、《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附件3),准备《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附件4、5)的相关材料,并完成对各学位点自我评估的初审。
向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word和PDF版各1份)、《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word和PDF版各1份)、《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PDF版)、《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专家评议意见表》(原件扫描PDF版)、《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学院初审结果汇总表》(word版)(附件6)、《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支撑佐证材料》(单个PDF版文件,不超过20M)。
2. 2024年12月23日前
各学位授权点完成《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的系统填报(xwd.chsi.com.cn,目前暂未开)。学科建设办公室完成对学院提交的自我评估材料的审核,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评估结果。
3. 2024年12月25日前
学科建设办公室通过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完成自我评估材料上报工作。
4. 2025年3月20日前
各学位授权点完成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的《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的系统填报(xwd.chsi.com.cn,目前暂未开放),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并上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完成《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附件7)的分年度填报工作。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发送至于雪企业微信。
联系人:于雪 联系电话:159****6538
附件:
1.关于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2.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3.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4.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5.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6.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学院初审结果汇总表
7.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
8.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